律师档案
陈淑容
陈淑容律师
重庆 涪陵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陈淑容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一对一咨询
我想问一下各大律师:个人的物资租赁给朋友(建筑劳务公司)工地上使用,需要完善那些方面的才具有法律效力
我想问一下各大律师:个人的物资租赁给朋友(建筑劳务公司)工地上使用,需要完善那些方面的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我自己买了少量的钢管和扣件租赁给建筑劳务公司几个工地上使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只是我跟朋友(我朋友他是该工地的材料员,也是老板的亲弟弟。)签了字,没有盖建筑劳务公司的章,以后对账是工地的库管员签字(老板的老表),租金还是支付起走的,我担心的是最后如果有分歧(扯皮),那合同有法律效力没有?对账单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吗?
地区:重庆-重庆 分类:经济法律-工程建筑 提问时间:2012-03-03 17:53:06
提问者:txm13368355374mxt
 
温馨提示: 陈淑容律师提供“损害赔偿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工商查询  交通事故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陈淑容律师,陈淑容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陈淑容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400010014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陈淑容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涪陵区律师 | 涪陵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陈淑容律师主页,您是第69690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