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陈淑容
陈淑容律师
重庆 涪陵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陈淑容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一对一咨询
撤消劳动教养决定
2010年11月18日,醉酒后闹事被带到交巡警平台进行调查,三人到达后不听民警劝阻,并将平台花盆、手提电脑砸坏,将民警杨X打伤,后被送到江北区交巡警支队。我在支队接受调查时,一直大空大叫,辱骂、挑衅民警,用脚踢打民警张XX。 我对前面平台让定又异议,当时在平台并没闹事,后把我们带回支队用手拷把我们拷住,后因张XX扇我耳光,气愤才踢了他,因此认定妨害公务罪劳动教养2年。 我现在怎样才能撤消我当时的劳动教养决定啦。
地区:重庆-渝北区 分类:行政法律-行政诉讼 提问时间:2012-11-19 11:43:49
提问者:ASK1353296629eyn
 
温馨提示: 陈淑容律师提供“损害赔偿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工商查询  交通事故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陈淑容律师,陈淑容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陈淑容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400010014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陈淑容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涪陵区律师 | 涪陵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陈淑容律师主页,您是第69690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