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八月份在民政局离婚,因我没有写离婚协议,忘记带户口本,所以没有离成婚,后来我在去年十月份又跟他提离婚了,他又说,不同意离婚的,他刚开始说同意离婚,过了两三个月后,又说不同意离婚,弄得我无法生活和工作,为了我能正常生活和工作,我想尽量把这件事情早点解决,我们从去年十一月份就开始分居了,分居有一年半了,他还是不同意离婚,而我又找到我的另一半,但是我们距离太远了,他在湖南上班,我在浙江,要说同居,我们又没有经常在一起,没有经常住在一起,请问我这是算非法与他人同居吗,如果算是与他人同居,我想尽快办理离婚,我与他人同居,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吗 |